拆违建,要拆保护伞
市容站2011年工作总结
自今年3月份以来,市容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健全责任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使2011年的各项工作计划如期完成,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市容站2011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1、为保障2010年至2011年度的正常供暖,我站根据区政办[2010]139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供热源进行了摸底排查,对现有的13处供热锅炉房基本情况如期上报相关部门,现有市管城市主干道3条(机场路、乌五公路、乌昌辅道),区管城市主干道5条(迎宾北一路、迎宾北二路、友谊路、康复路、康复院街),区管巷道1条(迎宾西四巷),单位自管道路2条(轻铁路、小康路),单位自管巷道1条(迎宾西二巷),54个居住小区、庭院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掌握了基本情况,了解到了存在的问题,针对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办法等12项措施。对主干道(街)实行定人定时定点保洁,定岗管理。对2条巷道和54个居住小区、庭院实行专人全天侯保洁。
2、因我辖区目前在建工地较多,为避免扬尘污染,改善迎宾北一路、迎宾北二路和机场路的通行环境,我办对现有的一辆垃圾清运车进行简单改装,使其具备了洒水车的基本功能,对迎宾北一路、迎宾北二路、机场路、迎宾西二巷、迎宾西四巷进行间歇性和经常化的洒水降尘。
3、对九运司一号院、四号院、二十九号院和迎宾西二巷的在拆迁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我办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了日产日清,垃圾入桶、箱(船),对建筑垃圾会同执法第十二中队协调施工方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针对原木运司家属院因个别拆迁户未达成拆迁协议而未完成拆迁的拆迁区域,我办雇佣社会机械车辆对局部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由社区保洁员承担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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