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分公司实物管理办法
青岛农商银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规范业务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是指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业务合作,由本行营业网点柜台代理销售合作单位研发设计销售的贵金属产品。实物贵金属产品包括各类贵金属纪念章(币)、金银投资型产品和工艺金银产品等。
第三条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遵循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开办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各管辖行、营业网点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五条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由总行市场发展部牵头组织,风险管理部、科技部、法律合规部、会计结算部、计划财务部、安全保卫部、中心金库等分工协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场发展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管理部门和风险
1管控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审慎尽职调查,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作协议及业务准入;
(二)负责对准入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单位进行及时退出;
(三)牵头制订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及业务宣传推广;组织各管辖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业务风险管理及防控。
风险管理部负责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风险评估与评价。
科技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需求设计业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法律合规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合规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协议、制度办法流程等的审核确认。
会计结算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会计核算科目,制定业务核算办法。
计划财务部负责指导辖内各营业网点账务核算及代理手续费发票的开具等工作。
安全保卫部负责协调、监督押运公司全面落实好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交接、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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