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岗位异动管理制度
岗位异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有效地管理公司员工岗位异动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过程透明、清晰,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岗位异动作业。
3.0定义
3.1岗位异动包括平级转调(平调)、升职、降职。
3.2平调:因自身水平和能力不适合本岗位要求或因公司实际情况须调整岗位者,包括同一部门不同工种的平级调动及不同部门不同或相同工
种的平级词动。
3.3升职:因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成绩显著,在公司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且证明有能力担任更高职位者,包括本部门内的晋升和跨部门
的晋升。
3.4降职:员工在平时工作表现差或在公司绩效考核中成绩较差,证明无能力再担任本身职位或因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缩减者,包括本部门
内的降职和跨部门的降职。
3.5部门指班组及其以上各级职能单位,“原部门”是指未调动之前所在部门,“用人部门”是指调动后任职部门。
4.0调动条件
4.1存在以下岗位需求之一的:
4.1.1用人部门存在空缺岗位;
4.1.2需增设位
4.1.3原任职人员的素质达不到本岗位要求。
4.2根据以上需求发现公司内部有适合人选。
4.3员工认为原岗位不适合自己发展,且认为公司有适合自己发展的岗位。
5.0职责
5.1人事行政部。负责岗位异动申请的初审、沟通、考察、回访,调动通知的发放及异动手续的办理。
5.2相关部门。负责岗位异动的申请或指导;对异动人员的考核及考核意见;异动手续的办理。
6.0作业规范
6.1部门(用人部门或原部门)负责人,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填完相关条款后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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