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账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对赊销账款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速货款资金回笼,保证赊销账款的安全完整,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坏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赊销账款是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收未收款项;
3、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必须遵循本制度。
二、款项赊销
1、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以钱货两清为原则。对于确需赊销的客户,公司销售部门应设置专人负责,对其资格和信誉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历史交易表现等重要资信内容按逐级审批原则进行鉴定与评审。销售部门严格按公司规定的赊销授信权限(见附表2)和合同条款对赊销货款进行管理,并对业务员、主要负责人所经办、批示赊销的货款执行“终身负责制”。
2、允许款项赊销的客户实行三个月评审一次,并重新确定相应许可赊销额度,明确货款的支付方式与比例,赊销款项的支付期限。允许赊销的客户须与公司签定合作协议书。在合作有效期内遵照执行。
3、需要办理赊销的购销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持销售合同和已审批的备货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事项。财务部根据赊销审批意见在客户授信额度内核定并办理发货和结算手续,切实作到财务及时入账、债权债务的及时确认,力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三、款项跟踪与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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