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系统实施细则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维护、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办公自动化是酒店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管理的需要。为加强酒店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对象为。酒店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各职能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人员。
第三条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部门为酒店综合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
帐号管理
第四条
符合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对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请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帐号。办理程序为:
1.申请者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好软硬件环境。终端机最低配置:cr2.0架构的cpu、256m内存、40g硬盘,ie6.0以上浏览器,中文正版winxp操作系统,正版office2003办公软件,并完成联网的有关设置。
2.综合办公室主任对用户的申请签署意见,同意建立帐号并确定相应的用户级别和特殊操作权限后交综合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办理。
3.网络信息中心根据综合办公室的要求为新用户建立帐号。
4.用户名与口令由校办负责通知。
第五条
用户名与口令的管理由用户及用户所在单位负责。
1.为保证网上信息的安全,用户得到用户名与口令后必须在36小时(三个工作日)内更改口令,否则综合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将取消该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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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