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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新快报记者冯艳丹

广州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昨日,广州市工商局下发通知,工商部门不再核准经营范围,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同时,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工商部门建议暂不换照

2013年9月1日,广州市率先在南沙新区、珠江新城等六个试点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广州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从明日起,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工商部门不再核准经营范围,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通知要求,全市商事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登记(变动申报)、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等业务,参照《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和新版文书的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商事登记”专栏(http://www.xiexiebang.com/商事登记/商事办事指南)查询下载新版登记文书、办事指南、示范文本等。

通知要求,全市未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执照。不过,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换照时间到2014年年底,“但鉴于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制定统一的新的营业执照版本,所以建议有国家新版本后统一换照。”

每年3-6月网上提交年报

按照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从明日起,全市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相关负责人解释,全市商事主体应当通过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xiexiebang.com),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年度报告。

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后,登记机关将不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度检验或验照章。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确需登记机关出具已提交年度报告证明的,可到登记机关办事大厅办理。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http://cri.gz.gov.cn,http://www.xiexiebang.com/cri)明日起将公示已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等各种信息。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7-2

3发布机构:

穗府函〔2013〕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日

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事主体发展壮大,利于我市长远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提及的“商事主体”是指商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即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而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商事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事主体的筹办人,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商事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机关”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许可项目经营活动”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的活动;“一般项目经营活动”是指无需许可部门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的经营活动。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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