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实施细则
关于我市廉租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工
作操作办法的请示
市政府:
为圆满完成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顺利进行棚户区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城市拆迁户,我市去年提出了四位一体、三结合的工作思路,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并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两房一改”工作会上推广。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包括企业改制和城市建设拆迁)已启动建设,为了使该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政策措施上相互衔接,我们制定相关操作办法,请政府批准并下发执行。
妥否,请批示。
附件。《九江市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九江市廉租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工
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妥善安置城市拆迁家庭,结合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城市拆迁安置相关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24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
(未完,全文共1396字,当前显示46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