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程序
根据党章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二年,任届期满应及时换届改选。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改选的,须说明理由,报局直属机关党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换届改选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筹备工作
1、支委会酝酿换届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议程等。
2、向直属机关党委提出书面换届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及拟换届时间,会议议程,下一届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委员不少于20%的差额,书记等额),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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