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节能评估乙级资质的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海员外派机构资质条件标准
(一)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文书;
(需要公司发文:主送交通部海事局、抄送浙江省海事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
注册资金500万或以上,应该是实收或实缴货币资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固定场所租赁证明;
1、办公场所必须是同一地址下的办公场所(不包括仓库、住宅和空地)提供产权证明。
2、办公场所可以租赁或自由,面积不应低于200平方米,外派规模超过1000人次/年不到低于300平方米。
3、应配备每名从事海员外派活动岗位人员的必须办公设备(包括桌椅、电话、传真、打印、复印、网络等对外联络设备)并具有办公所需的相应区域。
4、应有开展外派海员任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的满足至少20人及以上使用的独立空间。
5、应具备足以存放海员外派活动相关文书、书籍、档案等资料的场地及设施。
(四)具有处理海员外派相关法律事务能力、进行外派海员任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能力的证明材料;
1、应当具有可行的开展外派海员任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的方式(如:自行组织、委托培训、第三方培训等),主要课程类型、实施场地、教材准备、教师安排、教学计划以及相关运作流程等内容,师资人员,师资人员可以自有或外聘。
2、应当具有可行的处理海员外派相关法律事务的方式、处理海员外派相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系签订法律事务协作协议的,相关事务所应当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与公司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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