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责任书
舒城县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责任单位:法人代表:电话:工地名称:负责人:电话:工地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电话:
为加强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责任签订如下:
一、施工现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围墙作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和公共场所,下同)施工作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材和建筑垃圾。临街工地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施工用水按照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未完,全文共829字,当前显示2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