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规定》修订版
《工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会所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对员工按照统一的着装准
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合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琉璃时光会所员工。
第三条权责范围。各会所营运负责人。
第二章工装的管理
第一条新员工工装的发放
1、新员工入职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新员工的工装、工鞋、头饰、工牌、考勤卡、
工具等入职所需物品,新员工在公司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各会所营
运负责人新员工报道的日期后,方可到会所报到。
2、换季工装的申请、发放
员工换季需要更换工装时,由会所营运负责人,统计出员工需要的工装数量,并向公司
营运部进行申请,统一日期进行发放当季工装;(夏季5月15日、冬季10月15日)
统一日期进行回收工装
员工在领取新版工装后,需要将旧版工装于三日后清洗干净统一交还给会所营运负责人。
第二条岗位着装要求
1、公司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员工工装。
2、前台及行政人员:
冬装:黑色套装、黑色皮鞋、黑色头花;
夏装。黑色衬衫、黑色裙子、黑色皮鞋、肉色丝袜、黑色头花。
3、美疗部人员:
冬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黑色鞋子、白色棉袜、黑色头花;
夏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黑色短袖t恤、黑色鞋子、白色棉袜、黑色头花。
4、保洁员:
冬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
夏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
第三条工装的保管方法
员工需自觉保管好工装,工装应定时清洗,保持整洁,清洗干净后必须熨烫平整,防止
变皱、变形;
员工在职时,如因使用时间长(二年以上)而导致工装损坏,本人申请,会所营运负责
人确认后,方可以旧换新,无需费用;
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包括有明显污渍、脱色、纽扣不全),应向会所营运负责人报告,
向公司库管员说明原因,由公司库管员补发工装,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费用如见第四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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