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
简易征收对企业一定有利吗。——聚焦营改增征税方式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0日宣布电信业营改增将于6月1日启动试点,标志着改革再迈新步伐。
营改增试点两年多来,税率高低一直是关注热点。以简易征收为例,我国允许小规模纳税人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适用3%的简易征收方法,但现实中却有不少企业主动拒绝这种低征收率方式,选择税率更高的一般纳税人征税方式。如何看待简易征收方式。税率越低对企业发展就一定有利吗。
为何有企业会放弃简易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这一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方式无法抵扣进项税,只能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同样无法抵扣进项税,但可自行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世纪彩虹喷绘装饰有限公司是宁夏银川的一家广告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可要求简易征收。但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却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原来,该企业去年承揽了“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灯箱、彩旗、道路围栏的广告业务,客户要求出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采取简易征收办法,就只能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办法,公司只好放弃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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