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的报告
人行xxxx市中心支行: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出现与个人金融信息相关的不当行为,不但会直接侵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诉讼风险,加大运营成本。因此,这次活动以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维护从事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7号)及《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克银办[201*]97号)文件内容要求,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积极开展了多方位,全角度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依法规范金融机构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行为。现将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4月26日)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制意识。二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内容,编制宣传资料及培训资料,并做好活动策划的准备工作。
二、宣传实施阶段(4月27日至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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