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干警正风肃纪活动个人自查报告
政法系统干警正风肃纪活动个人自查报告
2014年开年伊始,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干警管好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强调对干警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出正风肃纪的新要求。
2014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出台公安干警"三条纪律"、法官"十个不准"、检察官"八条禁令",密集出台的禁令架起政法系统正风肃纪的"高压线"。
"正风肃纪"活动,是对干警队伍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是加强对干警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发展合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我积极参加此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认真学习了***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关于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期间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开展〈廉政准则〉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时查摆自己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纪律意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严明领导干部工作纪律,并且努力从自身做起、做点滴做起。
一、不断加强学习,逐步提升作风意识
自从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公安、法院的要求,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外,个人还坚持自学,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对照廉政准则八个禁止、×个不准以及委的十五个不准规定,自己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无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作风方面没有问题。在工作纪律、思想作风上自己始终能以共产党人的标准来本文来自文秘114ht,要求自己,做到自觉、自省、自警、自励。
二、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学习标准不高。由于平时忙于一般性事务、会务比较多,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特别是在时间上难以长期保证。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学习文件,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时间少,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精神实质领会的不深不透,理论联系实际做的还不够,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走程序性的老路,特别是缺乏先进地区大胆改革、敢为人先的精神。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主动超前少。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只满足于做好份内的工作,完成自己的目标任务,对全局的工作、大局的问题考虑的还比较少、想的还不够多。超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三、明确重点,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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