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工作总结和评先通知
关于做好201*年东湖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和评选先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年,在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5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武政201*64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规定》)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大事故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专项整治,确保了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高新区安委会决定开展20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和企业应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考核评选,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重视并积极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层层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4、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强化“双基”工作上具有榜样作用。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类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率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当年未发生任何伤亡、火灾、爆炸和职业中毒事故。
(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
1、能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熟知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很高的业务水平。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4、对消除重特大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做出突出贡献。
二、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必须填报东湖高新区安委会编制的申报表,东湖高新区红旗单位在先进单位中产生(各单位先进指标分配名额和申报表见附件)。
三、各部门和企业工作总结和申报表应于201*年1月10日前上报东湖高新区安监局。
四、对评选出的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东湖高新区召开的20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联系人:陈雍
联系电话:67880043;传真:67880402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扩展阅读:东湖高新区五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的打算(201*0923)
201*-201*年东湖高新区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东湖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开拓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201*年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201*年,是东湖高新区高速发展的五年。这五年,高新区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空间不断拓展,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开放水平得到提高,城市功能日臻完善,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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