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规范与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pageof17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范围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1)、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
2)、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pageof1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工程量清单;(9)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本条排序在先的文件进行优先解释。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pageof17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pageof17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建[1999]313号)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的3日内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pageof17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5.通讯联络
5.1发包人的地址:邮编:
5.2承包人的地址:邮编:
5.3如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资料,另一方以邮寄方式将文件资料送至上述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等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开竣工报告、进度计划、隐蔽报验及材料报验等相关文件,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准和通知等。
(未完,全文共7158字,当前显示14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