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规范与固定总价
【知识分享】
2013版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规范比较
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6)矿山工程
(7)构筑物工程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9)爆破工程
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
2013版清单强制性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新清单规范强制条文范围扩大。08版清单与13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但13版清单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加大了强制条款的作用范围,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2)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部分强制性条款由08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13版清单规范的“必须”,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
三、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
2、3.4.3、3.4.4、3.4.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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