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淮南矿业集团基本工资制度及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南矿业集团在册员工。
第二章
基本工资制度
第三条
淮南矿业集团的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劳动消耗和劳动差别的工资单元。
绩效工资是体现单位经济效益、员工工作业绩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可随单位经济效益上下浮动。
年功工资是体现员工对本企业劳动贡献的积累而设置的工资单元。
辅助工资为各种津、补贴。包括井下津贴、夜班津贴、专业技术(高技能)拔尖人才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工人岗位技能津贴、救护队员津贴、回民津贴、班中餐补贴。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煤炭主业岗位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三个系列设置。
1.管理岗位:设置9个岗级,46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3-6.0(附表一:管理人员岗位归类表)。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5个岗级,20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5-4.2(附表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归类表)。
3.工人岗位:设置16个岗级,76个档次,岗位绩效系数从1.0-3.7。其中:井下岗位设置11个岗级(j06-j16),岗位绩效系数从1.4-3.7;地面岗位设置8个岗级(d01-d08),岗位绩效系数从1.0-2.1(附表三:工人岗位归类表)。
第五条
电力公司、淮矿地产公司、平安公司、财务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煤炭储配公司、煤化工建设项目部岗位设置(附表四至附表十各单位岗位归类表)。
第四章
新参加工作人员初期工资待遇
第六条
新参加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培训学习期间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月。
第七条
新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结束,从上岗之日起执行临时工资,其临时工资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新参加工作人员临时工资标准类别
熟练期
(见习期)临时工资标准(元/月)
采掘岗位
井下其他岗
位地面岗位代码标准
代码
标准
代码
标准
技校毕业生6个月
l01-31500
l01-21200
l01-11000及其他
大学专科
6个月
l02-31800
l02-21500
l02-11200毕业生
大学本科
一年
l03-32100
l03-21800
l03-11500毕业生
硕士学位在未明确
l04-32400
l04-22100
l04-11800研究生
职务之前
l05-32700
l05-22400
l05-12100博士学位在未明确研究生
职务之前
退役军人
无
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定薪
第八条
新参加工作人员熟练(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淮南矿业集团新参加工作人员熟练(见习)期满后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核定表》,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
工资支付有关规定
第九条
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及支付
1.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绩效工资标准=工资基数×绩效系数
工资基数现定为1100元,并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岗位系数、绩效系数见岗位序列设置表。
2.岗位、绩效工资支付:
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员工月度应得岗位、绩效工资=(本人岗位工资标准+本人绩效工资标准)÷月制度工作日×实际出勤天数
月制度工作日=月日历天数-双休日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第十条
年功工资标准及支付
1.年功工资标准:
工龄10年(含10年)以下4元/年;20年(含20年)以下8元/年;30年(含30年)以下12元/年;31年及以上16元/年。
2.年功工资支付:
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标准×年功工龄
(未完,全文共7025字,当前显示14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