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的通知
各市(区)经信委(局)及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体系,现进行第十六批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所属领域分工业、物流业和软件业。企业在我市同行业领域中具有技术创新方面示范和引领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业或领域中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企业具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每年的研发经费和研发设备的投入能够满足技术创新的需要。
4、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技水平强。技术中心机制合理、措施有力、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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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