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专用车辆标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商标字[200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规范地理标志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我局设立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现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2、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图案说明(略)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未完,全文共1012字,当前显示2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