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许可续展程序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肥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申请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的肥料产品,包括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土壤调理剂,以及农业部登记管理的、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其它肥料。

第二章标志许可

第三条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肥料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农业部或农业部授权的有关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取得《肥料正式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

(二)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要求。第四条申请人应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

(三)产品安全性资料,包括毒理试验报告、杂质(主要重金属)限量、卫生指标(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产品中添加微生物成分的应提供使用的微生物种类(拉丁种、属名)及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复印件。已获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肥料所用菌种可免于提供;

(四)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证明;

(五)外购肥料原料的,提交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六)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七)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八)田间试验效果报告复印件;

(九)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十)产品包装标签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一)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十二)系列产品中,绿色生资与非绿色生资生产全过程(从原料到成品)区分管理制度;

(十三)产品实行委托检验的,需提交委托检验协议和被委托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十四)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未完,全文共2407字,当前显示79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