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资源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制度的研究
完善本溪县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实现森林资源持续经营
育林基金征收站:于洋
摘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敕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森林资源承担着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对保障国土安全以及农牧业丰产丰收等方面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文试从如何加强和完善本溪县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保护和发展好我县的森林资源,使林业满足社会对木材的需求入手,浅谈完善本溪县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实现森林资源持续经营。
主题词:森林采伐限额持续经营
1绪论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敕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森林资源承担着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对保障国土安全以及农牧业丰产丰收等方面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并提出了“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系统,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因此,加1
强森林采伐管理,保护和发展好我国的森林资源,是森林资源管理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2坚持完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依据《森林法》的规定,1987年依法建立了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的一整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20年的实践证明,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林情,对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双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有利于合理配置现在森林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单纯的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往往具有盲目性和不可预测性,带来有限资源的浪费和过度消耗。而实行森林采伐许可制度,以行政许可权适当干预经济生活,则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控制森林采伐量的重要保证。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产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森林采伐许可则是在普遍禁止采伐的基础上,有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相对人“解禁”。只要相对人严格按照许可证采伐,既可以避免对森林资源的盲目性、重复性、浪费性的开发利用,又能合理经济地利用有限的国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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