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管理协会章程(修订版)
财务管理协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吉林大学财务管理协会。其英文名称:financialmanagementassociation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财务管理协会是由吉林大学商学院财务系老师及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等成员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团体组织,是经吉林大学团委核准登记注册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在遵守吉林大学对学生社团的权限范围内,对外积极宣传个人理财的理念和意识,对内全面提升财务管理专业的本科生会员在现代公司理财方向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求职技巧。并对会员进行相关论文写作的培训和职业生涯的规划,为将来希望深造和求职的会员储备知识,培养技能,促进教学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也为将来迅速成为社会顶尖人才提供卓越的信息交流平台。
第四条“财务管理协会”是学习类社团组织,要与学校其他社团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紧密联系。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协会的利益、会员的利益。以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同学为共同目标,并为之不断的奋斗。
第五条“财务管理协会”主要领导人员要求具备协会工作经验和管理沟通能力。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主席团
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秘书部
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外事部
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学术研究部
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求职培训部
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学习小组分部
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信息交流分部
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第二条职责说明
一、会长
1.会长对外代表整个协会,依据协会的工作章程开展工作。
2.会长主持整个协会的日常工作,与指导老师沟通,负责协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3.带领协会全体成员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与协会宗旨相符的活动,增加协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24.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
5.做好协会成员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成员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强整个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大家在老师的指导下取得各项比赛的好成绩。
6.努力加强与外界各社团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
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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