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关于落实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参与
全省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
(港口、港务管理局类)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7月11日
为落实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责任,确保“树文明服务形象,展海西交通风采”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沿海港口(务)管理局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
责任范围
1、沿海港口(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对港口的文明创建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2、沿海港口(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配合所在地交通局(委)抓好本单位第六届“树文明服务形象,展海西交通风采”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
3、以水运客运站子行业为重点,全力推进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
责任内容
4、按照省厅和所在地交通局(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第六届“树文明服务形象,展海西交通风采”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方案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六方面重点内容,依据省厅制定的竞赛活动重点子行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和交通局(委)的要求进行细化,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推进有序、监管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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