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没有灰尘,整洁,加强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安全工作。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物相符;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
3.图书排列摆放要整齐,按分类、索引摆放,前后有序。
4.加强图书的管理,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画,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5.认真履行规章制度,每学期期末清理一次图书,并收回外借的图书,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赔偿制度。
二、图书借阅规则:
1.教职工每人借阅不得超过20本,做到按时借还,不得长期使用,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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