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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停车位管理方案

为了规范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上海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地面车卡发放办法

1、地面停车位登记制度

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信息登记栏”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信息登记栏”中登记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依据。

2、地面停车位车卡发放方式

小区地面停车卡发放以先来后到,排队侯位的形式进行,排队时间以交房当天楼栋公示栏内张贴的信息时间节点为准(即9月1日开始小区地面车位实行现场登记排队的形式),车位租赁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包月业主从9月1日起开始收费。叠加业户已经享有开发商赠送的一个地面停车位,因此不能参加9月1日的地面停车排队包月活动。

3、地面停车位排号登记准备阶段

在排队登记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周,由客服主管负责通知全体业主具体排队侯位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排号登记实施阶段

(1)排号登记工作实施当天,由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排队取号,并做好记录。

秩序维护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持。

(2)小区地面停车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地面车位排号比例将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二、地面停车位车卡办理流程

业主办理包月停车卡,需签订《汽车车位使用协议书》(期限为一年)及签收《地面停车管理须知》。业主须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原件进行验证,并将一份复印件留底,并将车牌、车型、车主姓名、车主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录入《月保车辆信息表》,该表每月更新一次,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存。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包月车辆由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第一次办理的业户收取工本费10元。注,月保出入证作为业主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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