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期”女职工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生育待遇与怀孕三期相关的待遇规定
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生育津贴、假期有哪些。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女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来支付。女职工生育保险都有什么规定。
目前,我国女职工生育待遇的现状是两种制度并存:
1、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a、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未完,全文共846字,当前显示25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