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水产种苗和病害防治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0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地和有关单位执行。
2005年各地和有关单位申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一律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以下简称“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补助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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