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中心医院一医院松江分院
松江区中心医院禁烟管理办法
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倡导医务人员、病人及其家属树立禁烟意识,创造良好的就医和工作环境,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禁烟管理办法,请各科室、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院职工在院内一律禁止吸烟,不敬烟和不接受敬烟。第二条
各科室、部门有责任在本科室或部门的包干区域内劝阻病人、病人家属及外来人员的吸烟行为;全院职工有劝阻、举报医务人员、病人、病人家属及外来人员的吸烟行为的义务。
第三条
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病房、门诊、科室和餐厅等内不得摆放烟具,医院内的商店禁止出售香烟、火柴和打火机。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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