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
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规范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评奖范围与重点
评奖的范围是:我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具体包括:
1.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方法和技术手段,在课程、教材、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在教书育人、探索教育规律、更新教学内容、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1.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创新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1.3其它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2评奖的类别和等级
2.1教学成果奖:主要以校级及以上的已结题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的成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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