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
1.总则
1.1定义。预付账款是企业根据购销合同、劳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等规定预先支付给供应商、提供劳务方或承包商的款项。
1.2部分零星采购业务,(指实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式),在本市采购材料或办公用品,开具支票直接到供货单位付款提货,取得发票或其他合法收据的,无需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不应视为预付账款。
1.3使用范围:上海汇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稷)2.职责分工
2.1财务部
预付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预付款项业务,按对方单位要求跟踪了解预付款执行情况,并及时将其反馈到预付款申请部门。
2.2预付款申请部门
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跟踪预付款项的使用情况,并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与供应商、劳务提供方或承包商联系,清理预付款项。
3.预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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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