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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平罗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县容县貌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要求和市民反映的问题,结合我县县容县貌的实际,按照严管重罚、标本兼治、见事管事的原则,采取“统一行动、分区划块、分工负责、疏堵结合”的方法,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的一些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力求县容县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的一些不良卫生行为习惯得到纠正,使我县的人居环境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城管工作长效、常态管理的新局面。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8年6月10日至8月31日。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25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7月30日);三是维护验收阶段(7月30日—8月31日)

三、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周福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马志明

县住建局局长成

员:卢军国

县环保局局长

代正礼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马春朝

县商务经合局局长王新民

县交通局局长陈晓燕

县民政局局长雍珍善

县教体局局长王宗贵

县文广局局长王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小龙

城关镇镇长

夏振崇

县住建局副局长、公共事业管理所所长李建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马志明兼办公室主任,李建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牵头工作需要,抽出2-3名工作人员参加专项整治活动,并于每周五16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成员单位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牵头实施县容县貌“六乱”治理,规范市容秩序;负责做好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的治理,督导检查“门前五包”落实情况,现场纠正、督促整改工作;负责协助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和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撒漏行为的巡查、立案处理;负责户外广告牌整治,重点对影响县容县貌的老旧、未批先建、无人管理、楼顶设置影响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的大中小型广告进行综合治理;负责主干道路面、路沿石、人行道、路灯、灯箱、座椅、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损坏修复工作;负责做好各街道环境卫生、道路除尘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容县貌规范整治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秩序,对不听规劝、暴力阻扰整治行动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相关教育、处罚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和管理各种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做好临时车位的划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整顿重点区域和路段;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查处进入县城区0.75吨以上货运车辆和施工车辆、商砼车辆。

县教体局。切实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主动维护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暨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进行监管,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查处;负责县城区未进行备案登记非法招生行为的查处。

县环保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户油烟污染和污水排放,以及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加工行业“门前五包”的违章(法)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整治范围内商家店铺经营业主的宣传动员工作和“三无”产品的查处;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洗车行、修车行、汽车配件店暂停发放营业执照。

县民政局。规范地名、路名及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对破损、歪斜标志牌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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