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2013年度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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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服务业专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一)研发设计及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市经信委)
1、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验、研发服务等能力建设项目。
2、依托计算机辅助设计、网络协同等高科技手段,面向高端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整体解决方案等的设计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3、人机工程设计、仿真测试系统、设计软件平台等研发设计工具开发和应用服务项目。
4、面向大数据分析、复杂信息系统运维、工业软件、
高性能计算、移动互联等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二)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市质监局)
1、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设备和产品的测试、检测认证、计量溯源、节能监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生物安全检疫等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2、检验检测综合解决方案、仪器设备和耗材开发研究、标准一致性测试检验等支撑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标准信息分析能力建设项目。
(三)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市级主管部门为市知识产权局)
1、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交易、布局研究、风险预警等业务数据库、分析工具与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2、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信息加工、专利技术分析等信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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