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与审批
【发布单位】
湖南省
【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04〕14号【发布日期】
2004-03-30【生效日期】
2004-03-3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办《湖南省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4〕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
、各直属机构:
省农办制定的《湖南省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湖南省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
(省农办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农村实际,特提出我省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
一、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全面小康为目标,到2008年,全省将100个村建设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全面小康示范村,并充分发挥示范村带动作用,推动我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的原则和选择标准
(未完,全文共1985字,当前显示5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