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管理规定
物流园区门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物流园区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园区内人员及财物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应公司全体员工、各租户员工、临时来访人员、外协人员、施工队人员等以及各种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园区《门禁管理暂行规定》的实行。
第三条、门禁感应卡为ic卡。门禁感应卡由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感应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使用。
第四条、门禁感应卡的持卡人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卡,若有遗失,需上报给各单位负责人,由其到物业公司项目部统一补办。(对长期在公司园区内工作或服务的人员第一次发放的ic卡免费发放),补卡需按每张30元交补卡费。
第五条、物业公司每月负责对门禁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故障,需立即进行维修。
第二章人员进出的管理
第六条、园区人员分为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即本公司全体员工、各租户员和外协工人等长期在公司园区内工作或服务的人员,非工作人员;即临时来访人员、施工队人员等临时性在公司园区停留或服务的人员。
第七条、凡工作人员进出园区大门时,须持有公司ic卡从门禁管理处刷卡进出。不刷卡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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