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定
社保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社会保险的及时缴纳,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社会保险各险种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实发工资在本地社平工资(现2692.17元)以下者,按本人实际工资基数缴纳,低于公司所在地社保保底基数的,按社保保底基数计算;
①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实发工资*20%,个人缴费=实发工资*8%;
②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实发工资*8%,个人缴费=实发工资*2%;
③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实发工资*1%,个人不缴费;
④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实发工资*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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