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康复管理的暂行办法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豫劳社失业〔2005〕4号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发布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5〕16号),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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