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泰安市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地下或河流、湖泊、水库取用水资源。

本办法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第三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取水许可管理。

泰安市城市市区、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取水管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高新区范围内的取水,由市高新区管委会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取水许可应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与环境用水等需要。

取水许可应坚持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考虑、优先使用地表水,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1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取水许可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批准取用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可供水量;其中,批准取用地下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并应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取水的,须经批准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用水资源。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2前款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的取水,应及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

(五)项规定的取水,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七条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或者日取地下水2万立方米以上的,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日取地表水2万至4万立方米或者日取地下水3000至2万立方米的,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取水的,取用矿泉水或地热水的,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城市市区、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取水的,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其他取水,向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四)其他材料。

第九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

3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未完,全文共3798字,当前显示12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