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泰兴中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方案
成都市新都区泰兴中学
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
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07〕69号文件转发),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学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学校行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
(四)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温昌俊(校长、党支部书记)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根据各部门安检情况,安排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上报。
成员:
袁大彬(政教处负责人):指导各班主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密切关注住校
1生安全工作,检查督促门卫制度的执行情况。
范志林(教务处副主任):负责教学方面安全教育工作。曾令荣(教务处副主任):负责电教和各功能室等方面安全工作。徐泽清(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密切关注教师的思想动态,学生心理安全的疏导,积极做好疏导工作。
赖运文(后勤负责人)。检查校内各种设施和设备、器材的使用安全情况,抓食堂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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