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
集美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校教育事业,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术梯队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作如下规定。
一、引进对象
政治素质好,教学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以下人员:
1、院士;
2、50岁以下博士生导师;
3、45岁以下紧缺专业的教授(研究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
4.40岁以下博士;
5、35岁以下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二、引进对象的优惠待遇
1、院士
安家住房补贴费、科研启动金面议。
2、博士生导师
(1)安家住房补贴费:购买商品房的,学校一次性发放安家住房补贴费25万元;
(2)科研启动金。工科50万元,理科(术科)30万元,文科15万元。
3、紧缺专业的教授(研究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
(1)安家住房补贴费:购买商品房的,学校一次性发放安家住房补贴费20万元;
(2)科研启动金。工科10万元,理科(术科)8万元,文科4万元。
4、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安家住房补贴费:购买商品房的,学校一次性发放安家住房补贴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金。工科6万元,理科(术科)4万元,文科2万元。
5、博士
(1)安家住房补贴费:购买商品房的,学校一次性发放安家住房补贴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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