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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前世今生

茅于轼:经适房既无公平也无效率比赌博还坏

2013年07月01日14:55中国新闻周刊网

经适房,又一次摊上事儿了。

新京报》近日报道,位于北京东四环外寸土寸金的广渠路,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据媒体报道,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这一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方米。报道指出,定向经适房又面临着“公务员分福利房”的质疑。

房产专家杨红旭认为,一个规模巨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以只有市场价五分之一的价格,向公务员和央企职工定向供应。其性质,如果用“集体腐败”来形容,并不算太过分。

其实,在所有保障房中,经适房可谓最为“臭名昭著”的。“n连号”、“房妹”、“娃娃经适房”等事件的发生,以及小区楼下豪车成群、基础设施不到位、质量问题多、违规出租等报道屡见报端。

国家大规模建造经适房,本意是为了保障基层人民的住房需求,也因此被众多低收入者寄予了希望。然而,保障人群的错位以及纷乱背后的腐败问题,让人们对其质疑不断:总在“跑偏”的经适房似乎到了退出的时候。

买不起房的岂止是政府部门的年轻人。

毋庸置疑的是,公务员们也有改善自己居住条件的需求,他们和普通老百姓一样,都是挣工资过日子的人,但为何这次事件会引起如此多的质疑之声。

这就要从经适房的“真身”说起。

所谓“经适房”,即经济适用住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属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此外,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的关键词——“收入”。这也是人们的质疑点所在:公务员的工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水平呢。

中国新闻周刊网此前曾在一篇报道《一张没有秘密的公务员工资条》提到一位在某中央党群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本科学历,9年工作经验,正科级,2013年1月的工资条显示:统发合计1173元,包括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498元、工改补贴45元等;工作津贴3250元,交通补助200元,通讯补助130元,提租补贴80元,购房补贴1000元;此外,住房公积金扣款500多;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为0元;应发5833元,实发工资5259元。

而根据北京市经适房申请标准,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方面,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户家庭的年收入分别确定为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分别确定为低于24万元、27万元、36万元、45万元、48万元。

这样看来,公务员的薪酬,怎样也不能说是低收入的水平,当然,由于地区和部门差异,有公务员的工资的确不高,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高生活成本的城市里。而《新京报》报道中称,部委的年轻人称工资太低无法买商品房。“每月税后收入仅有4000元,完全无法靠工资买房。”

对此,中国网刊登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提到,工资无法购买商品房,因此才需要福利分房。这样的说法是典型的权力自利逻辑,权力分房占用了保障房用地指标,甚至挤占了保障房资金,事实上是拿公众的钱行腐败之实,严重影响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造成巨大的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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