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建筑垃圾定点清运及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回填及平整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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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及回填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服务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清运工作。具体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地面泥沙、纸片、泡沫、塑料、木材、废料、建筑垃圾等的清理、归堆、装车,并运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地点。
2、施工现场地下遗留的泥沙、纸片、泡沫、塑料、木材、废料、建筑垃圾等的清理、装车、并运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地点。
3、乙方在围填施工时,应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时,应由满载的工程车重新压实一遍。围填高度以设计图纸室外地平为准,下降的高度填平。
4、回填后平整,平整后保持整个场地平整度符合平整施工规范。第二条承包方式
1、清运垃圾,乙方包工、包开挖、包装车、包运输的总承包方式,根据甲方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承接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施工现场清理工作。
2、回填、平整,乙方包工包料,材料及回填方案祥见附件1第三条服务施工工期
(一)本合同总服务及施工期限为天。本合同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清理地面垃圾,第二阶段:清理地下垃圾,第三阶段:回填、平整。乙方每一阶段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或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书面批准,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因素。
第四条合同价款
1、分阶段计费:第一阶段:地面垃圾清运量立方米,清运费用小计元,实际结算量已实际清运量为准,实际清运量需甲方签字认可,费用包含了工人工资、加班费、伙食费、机具摊销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每辆垃圾清运车出场时必须由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单据作为审核清运量的依据,以便后续财务结算事宜。
2、第二阶段:地下垃圾清运量立方米,地下清运垃圾单价为元/立方米,以实际清运量为依据进行结算,每辆垃圾清运车出场时必须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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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单据作为审核清运量的依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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