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有关工作衔接问题的通知(闽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
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土资发„2010‟34号、„201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坚决落实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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