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黄三角引进急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黄三角引进急需人才项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73号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急需人才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鲁财社〔2011〕49号)有关规定,为加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急需人才引进开发工作力度,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第二批引进急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地区范围
根据国务院《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规定,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急需人才项目申报地区的范围为:东营、滨州两市和潍坊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乐陵县、庆云县,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6个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驻上述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属单位、市及以下单位均可申报引进急需人才项目。
二、申报工作重点
1、黄河三角洲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急需的人才;
2、黄河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急需人才;
3、高效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临港产业、循环经济、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等黄河三角洲地区重点发展领域的急需人才;
4、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急需人才。
三、项目经费资助标准
(未完,全文共2039字,当前显示6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