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
为及时、有效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吉林省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当事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二、对科内解决有一定难度的,应立即按报告程序,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将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当事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由当事人书写详细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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