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了申请人申报不实。
对于申请人所作的不实的申报,《房屋登记办法)没有规定登记机关可以自行作出决定,注销其申领的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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