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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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
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资讯,了解到行测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之一,从2015年开始,行测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分为省级以上和副省及以下两套试卷,跟申论同步。均为客观性真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从近两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考试内容来看,“省级以上”总题量为135道,“副省及以下”总题量130道。主要差别在数量关系题和资料分析题。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这种考查形式已经基本稳固下来,处于有章可循的状态。下面,宁夏中公教育整理了公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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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部分的法律常识涉及法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知识,其中行政法的考查相对较多。今天中公教育专家跟大家一起来学习行政复议法的一个知识点,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
行政复议机关即行政相对人提交复议申请的机关,即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机关。相关规定在《行政复议法》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中,有以下几条内容: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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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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