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张掖汽车城创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
大学生文化创意创业园规章制度
一、驻园管理
(一)根据《锡林浩特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入驻企业经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合格后,可营业;
(二)由创业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的日常服务和管理;
(三)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四)入驻企业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五)入驻企业在园区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创业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报批;
(六)各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园区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七)如有事需向孵化园区服务管理机构请假,请假期间商户留人开业;
二、经营管理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入驻企业自行承担入园期间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管理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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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创业孵化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市就业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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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