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土地有偿使用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现承租的昌平区西崔村引河渠南侧101亩土地中8.7亩(甲乙双方绘制地图,位置,面积,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附件)以有偿使用的方式交由乙方作为苗木生产之用,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使用期限,使用金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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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期限从2012年4月24日至2028年12月30日止。每亩地年使用金为2500元整,以后每满五年按每亩地租金的10%比例递增。(使用金为上交款)。
3、付款时间及方式。每年的4月24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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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全文共960字,当前显示2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