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人才引进办理迁户及报到程序1
201204版
人才引进办理迁户及报到程序
已获得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批准调入的市外在职人才,请按下列步骤办理迁户及报到手续。
一、办理准迁证:
1、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入户地。①本市配偶家庭户;②自有或亲友合法房产立户、亲友家庭户、用人单位集体户;③人才中心集体户(限制迁入)。
2、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
(2)、《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入户告知书》;
(3)、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
(4)、已育已孕或收养子女人员需提供拟入户地区或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6)、户口簿不能直接表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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